关于丹东市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域调整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8
因市级领导有关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为持续推进我市林长制工作,经市级林长同意,对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域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丹东市市级林长名单
2.丹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市级领导同志责任区域
丹东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
丹东市市级林长名单
林 长:裴伟东 市委书记
郝建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林长:刘永熙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 烨 市委常委、副市长
曹 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德智 副市长
于 江 副市长
张 睿 副市长
时 燕 副市长
附件2
丹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市级领导同志责任区域
序号 | 责任人 | 责任区域 |
1 | 刘永熙 | 东港市 |
2 | 陈 烨 | 振兴区 |
3 | 曹 阳 | 振安区宽甸满族自治县辽宁白石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4 | 张德智 | 凤城市 |
5 | 于 江 | 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6 | 张 睿 | 元宝区 |
7 | 时 燕 | 丹东高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