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丹国资发〔2020〕38号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现就夏怡提出的《关于沉淀轻工业名城文化,改造废弃老企业遗址为博物馆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发展工业文化遗产旅游要具备一定经济效益,必须保持工业遗产的原真型,符合公众感知和审美等条件。而我市大多数国资企业常年停产停业、厂址及设备陈旧、土地等待收储或拍卖。目前尚无闲置的“工业企业遗址”可开放并能作为工业文化博物馆的合适场所,也无有能力生产具有代表性工业企业周边文化旅游纪念商品的国资企业。
丹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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