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丹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任期考核指标》的通知
丹国资发〔2021〕12号
丹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0年-2022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建议书》收悉。为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丹东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丹薪改办发〔2018〕5号),经12月30日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你公司2020年-2022年任期经营实行目标考核,核定考核指标及权重如下:
1.基本指标及权重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目标值:100%,
指标权重:20%;
(2)总资产周转率:0.63%,
指标权重:20%。
2.分类指标及权重
(1)资产负债率:42%,指标权重:20%
(2)工作目标:探索项目担保新途径,在PPP项目中,参与TOT 、BOT等担保方式;确保债务偿还零违约、零延迟,维持政府及公司信誉;严格履行棚改资金监管人的职责,确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保障职工权益。指标权重:40%。
丹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
丹东市国资委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印发 |
(信息发布形式: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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