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丹东市燃气总公司
合资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丹东市燃气总公司合资合作工作全面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丹东市燃气总公司合资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丹东市燃气总公司合资合作的全面推进工作,研究确定合资合作有关方式、方案、企业变更注册、资产审计、评估、认定、处置、燃气价格、资金补贴、职工安置、债务偿还、管网改造规划建设,给予合资合作公司有关税收、土地出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合资合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孙志浩 市长
副组长:刘国栋 副市长
成 员:于春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林学玮 市招商局局长
王弼正 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 晗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债务办主任
李 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平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 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立特 市地税局副局长
赫英庆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光辉 市物价局副局长
徐方年 市质监局副局长
唐 忠 市法制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于春明同志兼任。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